浙江育英教育集团关于评选第三届“集团优秀班主任(含生活老师)”的通知


浙江乐清育英学校、温州育英国际实验学校、杭州实验外国语学校:


为深入加强我集团中小学班主任队伍和生活老师队伍建设,树立一批教书育人、管理育人、服务育人的典范,激发广大班主任和生活老师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,促进学校德育工作不断深入开展,全面推进素质教育,经研究决定,在本集团中小学范围内开展第三届集团“优秀班主任(含生活老师)”评选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
一、评选范围 

            

“集团优秀班主任(含生活老师)”的参评对象,为在浙江育英教育集团各中小学校工作满3年以上(含3年)的班主任和满2年以上(含2年)的生活老师。


二、推荐名额


本届“集团优秀班主任(含生活老师)”推荐人数共为14名,具体名额分配如下:浙江乐清育英学校4名;温州育英国际实验学校 6名;杭州市实验外国语学校小学、初中部3名;杭州市实验外国语学校高中部1名。


三、评选条件


(一)“优秀班主任”评选条件:


1、热爱教育事业,热爱班主任工作,为人师表,责任心强,爱岗敬业,模范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和师德规范要求,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,不收受家长礼物和礼金。


2、具有良好的组织、协调、合作能力,善于调动校内外各方面力量,形成教育合力。密切家校联系,指导家长形成正确教育子女的方法。


3、注重班集体建设,所带班级凝聚力强,班风正,学风浓,学生行为习惯好;重视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,在学校开展的各项教育活动中表现突出,班级特色建设取得一定成效。


4、面向全体学生,关注学生精神生活和内心情感,指导学生形成良好学习习惯,养成学生健康体魄和审美情趣,使全班学生在德、智、体、美等诸方面得到全面、和谐发展。


5、努力学习,勤于实践,不断提高自身素质,不断更新班级管理工作理念,积极提高班主任工作的方法与艺术。认真学习贯彻教育部制定的《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》,善于研究,有一定的德育理论水平和科研能力。


6、有3年或3年以上班主任工作经历。


(二)“优秀生活老师”评选条件:


1、为人师表,甘于奉献。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,热爱生活老师管理工作,模范履行岗位职责,工作事迹感人,育人效果显著,深受学生爱戴,得到家长公认。


2、关爱学生,注重管理。关心爱护全体学生,尊重学生人格,公平对待每一个学生,公正处理寝室事务,做学生的良师益友,善于做好学生良好生活习惯养成教育,无伤害学生身心健康和妨碍学生发展的言行,所管辖范围无任何事故发生。


3、工作细致,团结协作。及时掌握学生情况,与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密切合作,与家长积极沟通,充分尊重并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,形成管理教育合力,引导学生健康发展。所管理的学生学风浓、习惯好,成绩突出。


4、作风正派,勤奋好学。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,不收受家长礼物和礼金,每学年认真阅读一本教育专著或一本文学名著,并做读书笔记、写读后感。


5、连续担任生活老师2年(含2年)以上。


四、推荐评选要求


1、评选工作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严格标准,严格程序,严格审核,保证推荐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性。


2、推荐评选工作采取自下而上、逐级申报的办法。推荐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,认真执行民主推荐程序,广泛征求学生、教师、家长的意见,推荐结果要向本单位教职工公布并进行公示,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,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。


3、各单位要以评选优秀班主任、优秀生活老师为契机,加强舆论宣传,大力宣传优秀班主任、优秀生活老师的事迹,激励广大班主任、生活老师认真做好本职工作,提高班主任、生活老师工作水平。


五、材料上报及要求


1、各校推荐的优秀班主任、优秀生活老师要认真填写推荐表一式两份,A4纸打印,学校签署意见后盖章上报。


2、请各校将有关纸质材料于5月20日前报送集团督导部,同时将电子材料发送到1277263505@qq.com邮箱。


3、联系人:贺存乡 联系电话:18157128719  0571-86877166(办)


六、表彰与奖励


经集团领导审核,呈报集团黄纪云董事长批准后,于2016年教师节前颁发文件、荣誉证书,并组织“集团优秀班主任(含生活老师)”开展经验交流活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