浙江育英教育集团关于评选第五届“集团优秀教师”的通知


浙江育英职业技术学院、浙江乐清育英学校、温州育英国际实验学校、杭州市实验外国语学校:

为进一步加强集团教师队伍建设,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的师德素质和专业水平,激发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,弘扬正气,树立典型,表彰先进。经研究,决定在本集团范围内开展第五届“集团优秀教师”评选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
一、评选范围


“集团优秀教师”的参评对象,为在浙江育英教育集团各类学校工作满3年以上(含3年)的专任教师。


二、推荐名额


本届“集团优秀教师”推荐人数共为12名,具体名额分配如下:

浙江育英职业技术学院3名、浙江乐清育英学校3名、温州育英国际实验学校3名、杭州实验外国语学校3名。


三、评选条件


(一)理念坚定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,认同育英文化和办学理念,热爱育英教育,关注育英发展,具有正确的教育思想,为人师表,师德高尚。


(二)爱岗敬业。具有较强的事业心、责任心和奉献精神,遵守各项规章制度,严于律己,宽以待人,廉洁从教,具有较强的协作精神,在师生中享有较高的声誉,能够充分体现新时期教师爱岗敬业、无私奉献的良好形象。


(三)业务过硬。能够认真学习政治理论、教育理论、教育法规和教育政策;具有合格学历和适用的教师资格证或技能等级证书;具有比较系统、扎实、广博的专业理论知识,教学经验丰富,教科研成果显著。


(四)成绩突出。坚持立德树人的教育思想,面向全体学生,关心学生在德、智、体、美等方面的全面成长,教书育人成绩突出。近三年内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级别,其中至少有一年为优秀级别。


四、推荐评选要求


(一)“集团优秀教师”推荐评选工作,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,采用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的方式。充分依靠广大教职工,民主评选,公正推荐,认真评审,严格把关。


(二)各校要认真落实文件精神,本着“公开、公正、公平”的原则,积极做好组织推荐工作,严格把好质量关。推荐人选时,要把师德放在首位,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。推荐人选上报时,应在各校有不少于5天的公示。


(三)推优评先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,对于增强广大教师的光荣感、责任感和使命感,增强育英大家庭的团队理念,构建和谐教育有重要意义。各校要加强领导,精心组织,有效发挥评比表彰的教育作用和激励作用,营造学习先进、宣传先进的良好氛围。


五、材料上报及要求


(一)各校推荐的优秀教师要认真填写《第五届“集团优秀教师”推荐表》一式两份,A4纸打印,学校签署意见后盖章上报。


(二)请各校将有关纸质材料于5月20日前报送集团督导部,同时将电子材料发送到1277263505@qq.com邮箱。


(三)联系人:贺存乡 联系电话:18157128719  0571-86877166(办)


六、表彰与奖励


经集团审核,并在集团网站公示后,呈报集团黄纪云董事长批准,对第五届“集团优秀教师”进行表彰,于2017年教师节前颁发文件、荣誉证书及奖金,并组织集团优秀教师先进事迹交流和教学论坛等活动。


附件:《浙江育英教育集团第五届“集团优秀教师”推荐表》